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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国家宪法日”思政部举办“学宪法、讲宪法”知识讲座
摘要:国家宪法日 思政部 讲座 张平泉
2016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 为推进“七五”普法教育活动,建设校园法治文化,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思政部于2016年12月5日晚上7点30分在教学楼116、117课室举行“学宪法、讲宪法”知识讲座。宪法知识讲座由思政部副主任张平泉老师主讲,第12期党课培训班学员、大学生思想政治学社成员、辅导员等共357人到场聆听讲座内容。
张平泉老师从“国家宪法日”这次重要课题开讲,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落实依宪治国,发挥宪法作用,维护宪法权威;设立国家宪法日在于普及宪法知识,这不仅是理解增加一个纪念日,目的是使这一天成为公民的“权利宣言日”,也是官员的“权力规范日”,更是全社会共同维护宪法至上地位的“信仰日”和“行动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讲到宪法的地位和作用,特别强调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国家政治、经济等领域的作用,马克思说:“宪法是法律中的法律”。
宪法通过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从而直接、全面地将宪法与公民生活紧密地融为一体。权利是利益的法律表现形式,而宪法则是人权的根本保障书。我国现行宪法有关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非常广泛。讲座通过大量具体形象的案例,让同学们认识到宪法知识、对宪法条文的理解和运用就在我们身边,“她渗透到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张老师把宪法比喻为庄子所说的“道”,道究竟在哪里呢?庄子曰:“无所不在”。”
此外,结合学院党委办公室开展“移风易俗,告别陋习,树立新风”主题教育,思政部在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这段时间,举办模拟法庭、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弘扬“长征精神”演讲比赛、“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并以此营造文明校园建设的氛围,倡导文明法治的新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