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明确党总支工作职责。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是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政治核心。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决议、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
(二)党总支与行政共同讨论决定本单位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保证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负责做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工作,抓好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健全使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有关规定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及时维护党员信息库。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四)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实施年度发展计划并总结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重点做好青年教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
(五)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着力把教师党支部建设成为新时代高校基层的坚强战斗堡垒。不断改进和创新党支部设置方式,根据工作实际,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教研室、课题组、创新团队等成立教师党支部。根据教师党支部的特点,改进和创新组织教育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创先争优"等各项活动。加强党支部书记的选配和支委会建设。做好党支部委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和考核党支部工作。推进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简称“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工程。
(六)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改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提高领导管理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党总支、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等本单位党的工作各项制度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总支委员会、“第一议题”等制度。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加强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务公开等制度建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七)负责做好纪律检查工作,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与本部门行政共同做好相关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九)领导本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教职员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教育,制定实施政治理论学习教育计划。加强师德建设,紧密结合教育管理实际,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政、工等组织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和全员育人氛围。
(十)领导本部门宣传工作。负责对内对外宣传,会同本部门行政加强各类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为本部门建设、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十一)负责做好统一战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和政策,定期召开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向上级组织推荐党外干部。
(十二)与本部门行政一起做好教职工的考核及有关奖惩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疫情防控、保密工作等。
(十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十五)坚持和完善本部门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凡属本部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规定的议事内容均应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十六)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